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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=興趣+有計畫性的練習  

 

本書叫做《我比別人更認真》(Talent is overrated),

作者Geoff Colvin認為,

大部分的人在觀察孩子的表現會過度強調:「天分」,

而他的分析心得將所謂的成功歸結於「有計畫性的練習

deliberate practice)。

 

我滿贊同作者的這個觀點,

因為做為父母都無法控制自己的欲望,

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個天才,一看到孩子某方面「有天分」,

就發揮無限的想像力:

如果孩子學的是音樂,就幻想他成為音樂家;

如果孩子數學或自然科目比較好,就忍不住想像他未來會如何如何。

另一方面,父母就會積極投入所有的心力,

希望孩子朝「父母的夢想」前進,

 只要孩子稍稍領先其他孩子,就忍不住認為自己的孩子真有天分。

 

但是我認為天分是一個因素,更重要的是:

孩子有沒有辦法做到「長期」而「有計畫性的」練習。

怎樣才能做到「長期」而「有計畫性的」練習呢?

我認為最重要的是「興趣」。

 

 例如:下棋、音樂、運動--等

需要投注時間練習的才藝項目,若孩子一點興趣也沒有,

要他們一次花上幾個小時的練習時間,對孩子來說根本就是折磨,

結果是: 孩不開心,大人也會責備孩子不肯努力。

 

但如果孩子有興趣,家長能夠從旁協助孩子規劃練習的時程與方法,

如此孩子的興趣加上有計畫性的練習,

在該領域脫穎而出的機率自然就大了許多。

 

當然還有另一派的說法是:

孩子還小,怎麼會知道自己不喜歡呢?

只要肯多花時間練習,最後一定會喜歡的。

 

 

這種情形很常見,

像是許多人小時候都有被媽媽強迫去音樂教室練鋼琴,

幾年以後不再碰琴的人居多,但也有少數成功的例子。

因此到底要強迫或不強迫孩子去學才藝,也是見仁見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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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nglish7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